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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江苏考区扬州考点通告

日期: 2021-11-04 16:07:16 作者: 杨素萍

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江苏考区扬州考点通告

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,严肃考风考纪,切实维护医师资格考试公平性、严肃性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、地点

(一)考试时间

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,扬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延期至2021年11月13—14日举行。

(二)考试地点

1、扬州职业大学: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,考场入口设于学校西门。

2、江海学院: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,考场入口设于学校南门。

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,请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安检工作。

二、考试所需的证件和材料

(一)身份证;

(二)准考证;

(三)《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》;

(四)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

(五)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、乳胶手套;

(六)出示苏康码、行程码。

三、防疫要求

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“苏康码”、“行程卡”并每日向报名点进行健康申报,并在考前1天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交报名点负责人审核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,不得参加考试:

(一)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“苏康码”绿码的,或“行程码”异常未能排除感染风险的;

(二)集中隔离期、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,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、复阳期、出院观察期的;

(三)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仍在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;

(四)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,但不能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;

(五)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。

四、重点岗位考生

各医疗机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合理安排本单位考生相关工作,原则上不安排在发热门诊、隔离病房、交通卡口、隔离点等岗位。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,各医疗机构要妥善安排好考生考前核酸检测时间,保证考生参加第一场考试时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。

五、考风考纪

对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考生将按照《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》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违纪违规举报电话:0514—82835120、0514—87959856。

预祝所有考生考试顺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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